[ 组织机构 ]
组织机构
根据中华医学会规章,医学细胞生物学分会管理由如下人员组成:
主任委员(1名)、侯任主任委员(1名)、副主任委员(2-4名)、秘书长(1名,常委兼任)、常委、副秘书长(1-3名,委员兼任)、委员。
 
青委会组成:
由25-51人组成,主任委员1名(由医学细胞生物学分会主任委员兼任),副主任委员2-4名。委员任期与分会委员任期同步,连任不得超过3届。
条 件:
(1) 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造诣和突出成绩,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;
(2) 学风正派,团结同行,热心学会工作,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;
(3) 年龄在45岁以下,身体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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